发布者:张菲发布时间:2024-08-27浏览次数:54
根据市财政局《关于开展教育系统资产专项核查的通知》(宁财资通〔2024〕89号),国资管理办公室完成我单位持有的房产、土地等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进行了盘点和清查,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报告和全部资产数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