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我校2023年度南京城市职业学院高质量发展考核任务分解表,结合《江苏省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暂行办法》文件要求,国资管理办公室完成我校2023年度高质量发展资产管理绩效自评工作。
我校在国有资产基础管理上实行“国家统一所有,市财政局综合管理、市教育局监督管理,学校具体管理”的管理体制,能够做到统一领导、归口管理、分级负责、责任到人,在国有资产过程管理和管理绩效中遵循安全规范、节约高效、公开透明、权责一致的原则,能够做到保障履职、配置科学、使用有效、处置规范、监督到位。
对照文件规定计分方法及指标解释,我校在机构设置、绩效管理几个方面存在扣分项(文件规定计分方法为专家评审、区间法、序数法等的打分项中,因未请专家评分、且无法取得全省高校平均数和序数,故以自评满分为准),分析如下:
1. 未单独设置资产管理部门(M07指标,扣分比例3%);
2. 未将资产管理绩效与年度考核挂钩、未将资产管理绩效评价结果与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、年度考核、绩效奖惩等挂钩(M15指标,扣分比例1%);
指标“13.2资产管理绩效评价情况”总分1.5分,合计扣分比例为4.5%,实际扣分0.1分,自评得分1.4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