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资管理办公室完成我校22年拟出租房屋的报批工作

发布者:张菲发布时间:2022-05-25浏览次数:638

   5月24日,国资管理办公室收到南京市财政局批复,同意我校2022年拟出租房屋工作事项。

   国资管理办公室在收到批文后,第一时间联系我校归口管理部门及采购中心,并督促其尽快进行下一步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