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我校《关于印发国有资产管理办法(试行)的通知》(宁城职院[2017]36号文)文件精神,为进一步推广国有资产管理网站、规范各类资产数据信息,现拟对国资管理及平台推广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。
评优以部门为单位,以截至2021年11月30日管理资产数量、平台操作次数、资产分类、名称、存放地规范程度、资产调拨情况及资产工作响应情况等为打分项,由国资管理办公室对各部门资产管理员、资产保管人进行打分,对各部门内排名靠前的教职工予以奖励。
评优结束后,对排名靠后的部门,国资管理办公室将进一步进行国资业务督导。